本报讯记者 孙哲报道 截至9月15日下午3时,18.06吨三鹿奶粉已经从沈城的奶粉经销单位下架、退市。昨日,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这一信息。“三鹿”事件后,辽宁省工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8043人次,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业户3.5万户,督促引导下架的“三鹿”婴幼儿奶粉达到18.06吨。目前市场清理仍在深入进行之中。
省工商局于9月13日下发了《关于开展奶粉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要求,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“三鹿”婴幼儿奶粉,经营者必须立即下架、停止销售,同时责令经营者退回给批发商或生产商,并做好登记等工作。
目前,辽宁省的奶制品质量监测已经把“三聚氰胺、阪崎氏肠杆菌”等安全指标列入必检项目,发现有此两项指标的,必须向省局和当地政府报告。
另外,《通知》中还要求,“三鹿”品牌的其他奶粉,如不能提供法定机构出具的不含“三聚氰胺”有害成分检验报告的,经营者也要暂停销售。
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金松兰介绍,为了能对消费者有关“三鹿”奶粉的投诉作出快速反应,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调消协、消保、市场、12315等机构人员,专门负责消费者对“三鹿”婴幼儿奶粉的消费投诉受理登记工作。
截至目前,辽宁省工商局已经受理消费者的咨询、申诉、举报210件,为消费者退换“三鹿”奶粉404.6公斤。对消费者反映的其他奶制品品牌出现类似致肾结石等疾病事件的,工商执法人员同样将对该品种进行监测,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封存。
处理情况统计
项目 数量
工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 8043人次
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业户 3.5万户
“三鹿”婴幼儿奶粉下架18.06吨
为消费者退换“三鹿”奶粉404.6公斤